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0〕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我部2020年将继续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现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高级研修项目是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的重要抓手,对于加强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部署要求,积极应对防控疫情新形势新任务,聚焦高精尖缺、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突出研修项目的公益性、示范性和引导性,加强组织领导,打造精品项目,提高培养质量。

一、落实研修计划,强化过程管理。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高级研修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变更研修选题、内容、对象、举办时间和地点,并应在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办班。如有关事项发生变化,请提前报送情况说明至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充分利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称工程服务平台,网址:zsgx.mohrss.gov.cn),切实加强对高级研修项目的过程管理。每期项目开班举办前,须登陆工程服务平台提交开班通知和实施方案电子版,按要求完成开班审核。办班结束后,须登陆工程服务平台提交研修总结报告、学员名单、经费结算表、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见附件3)等材料,按要求完成结业上报。

二、精心组织实施,保证研修质量。每期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为5天左右,学员60人左右,各单位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妥善安排高级研修项目,做好防护工作,简化办班流程,创新培训方式,采取多种灵活方式组织研修。学员应面向全国招收,一般应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企事业单位有关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并应向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人才倾斜,允许部分虽没有高级职称、但在决战脱贫攻坚一线起骨干作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训。要精心设置高级研修项目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我部将择优选取具有推广价值的研修课程,制作成网络课件,在工程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学习。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合作,促进优秀课程、精品课件资源共享。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高水平、高标准办好高级研修项目。

三、严格结业考核,加强证书管理。学员结业时,各有关单位须根据实际培训安排对学员进行结业考核,经考核合格方可获得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各有关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工程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学员名单相关信息(包括学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身份证号、培训学时、是否通过结业考核等),经审核通过后,可通过平台查询和打印结业证书。学员亦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平台首页查询和打印本人证书。

四、服务脱贫攻坚,助力疫情防控。按照人社领域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要求,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中单列50期扶贫开发专项,专门支持以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林畜牧为主题或在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举办的班次,在分配学员名额时要重点向贫困地区特别是52个挂牌督战未摘帽贫困县倾斜。同时,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对各地各部门申报的疫情防控、医疗卫生、心理调适等相关主题班次加大支持力度,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中单列25期疫情防控专项,专门支持以新冠肺炎防疫知识、医卫科研为主题的班次,在分配学员名额时要重点向工作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医疗卫生人员倾斜。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实施,精心安排课程,保证培训质量。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在自主举办高级研修项目时,要将服务脱贫攻坚、助力疫情防控作为重要内容予以支持。

五、严守财务规定,按时报销经费。高级研修项目经费由我部资助,每期上限16万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培训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节约开支,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效益。承办单位需在办班结束后一个月内将经费报销相关材料报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经费资助事宜。

六、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推广。高级研修项目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提交书面报告。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宣传,进一步扩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部将选取研修质量高、效果好、组织管理服务规范的研修项目在知识更新工程网络平台上予以重点宣传推广。承办单位需在办班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总结报告、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等有关材料加盖单位印章报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和《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学员和培训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高级研修项目取得实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